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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商标注册须知
此申请注册保护的地域范围仅限中国大陆,不包含香港、台湾、澳门
第一阶段 申请前的商标查询说明
申请前的商标查询是指申请人为了解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以避免盲目申请给自己造成时间和金钱上的损失而作的申请前的准备工作。
查询以自愿为原则,结果仅供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免费查询:本公司专业查询系统,查询已注册及已公告商标(半小时有结果); 有偿查询:通过国家商标局通达商标服务中心查询.目前仅提供中文及外文查询,图形不提供查询。
费用: ¥200元件 普通查询 中文或英文 (一个半工作日出结果) ¥300元件 加急查询 中文或英文(半个工作日出果).
注:此查询结果范围包括:所有在我国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查询日之前约二个月以前已申请在先的商标。此查询结果准确性相对比较高,但由于商标申请是一个动态过程,因此此查询结果也不是绝对准确,不具法律效力,仅供申请人参考.
第二阶段 申报阶段的注意事项说明 在中国,商标的注册主要采取自愿注册原则。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取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等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及时申请商标注册。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可以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申请提供资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如: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身份证、护照等),外国申请人还需提供中文及英文翻译,并按对等原则提供其他资料。
2、详细通信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商标清晰黑白稿2份,尺寸约8╳8厘米;如需指定商标颜色,提供不易脱色的商标彩色印刷稿8份和清晰黑白稿2份。
4、申请人按〈分类表〉选择商品或服务项目内容。
5、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二份(由本公司提供)也可在本公司网站打印,企业盖章,自然人签名。
其他须知:
1、一份商标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类别中的商品或服务项目,项目数量不受限制。
2、注册申请需时:16-20个月。
3、审批程序:提出申请---形式审查---发出受理通知书---实质审查---安排初审公告(或驳回)---公告期三个月---无异议---注册公告---发注册证。 4、申请中的商标使用应以不对他人在先权利造成损害为前提,并不得打上注册标记®或“注”字样。
5、注册商标有效期:10年,注册之日起算,期满可提前半年办理续展。.
商标起名、设计须知
国家商标局通达中心商标查询须知
1.商标查询是建立在自愿原则基础上,向查询人提供有关商标信息的一种有偿服务。
2.商标申请注册查询所提供的在先权利信息,仅供查询人申请商标注册时参考,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法律依据。
3.《商标查询单》所提供的查询报告,不含未录入商标数据库的在先权利信息;不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十一条所规定的内容。
4.《商标查询单》所提供的信息以计算机存储数据为依据,对该数据的详细资料,请依据查询报告查阅《商标公告》。
5.商标查询中如果存在多个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权利信息时,仅选择其中的一个提供给查询人。
6.如果未能给查询人提供应有的在先权利信息(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或提供信息有误,可免费为查询人再提供一次查询服务。
7.《商标查询单》的文字填写须正确、规范、清晰(字母的填写应使用大写)。
8.每一商标每一类别的查询以十个以内商品或服务项目为限,超出部分按另一件收费。
9.《商标查询单》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回复。如遇节假日,回复的期限顺延;如遇不可抗拒的突发客观事件(如计算机备份、计算机故障、计算机病毒日、停电等),自恢复正常工作之日起顺延期限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须知
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重要提示:在注册事项变更中,对所有的商标应一并办理.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需提供下列资料:
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或《商标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如: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身份证、护照等); 3、企业申请人由当地工商局出具《公司商号变更证明》原件一份;其他申请人由相关当地政府管理部门出具变更证明原件一份; 4、委托书一式二份(由本公司提供),公司盖章,自然人签字;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地址需提供资料:
与上述变更名义的1、2、4内容相同,无需提供3。
转让申请/注册商标须知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办理。
转让申请/注册商标需提供下列资料:
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或《商标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受让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如: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身份证、护照等); 3、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委托书各二份(由本公司提供),须双方盖章签字.
商标续展注册须知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重要提示:如果商标注册证上注册人名称、地址和现在的不符,续展的同时必须办理变更申请
申请续展注册需提供下列资料:
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如: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身份证、护照等); 3、委托书一式二份(由本公司提供),公司盖章,自然人签名;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须知
依据《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需提供下列资料:
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二份; 2、被许可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份;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二份,需双方签字盖章; 4、申请书和委托书一式二份(由本公司提供),许可人盖章或签字;
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须知
商标注销申请须知
商标异议提出须知
商标驳回复审须知
商标异议复审须知
商标争议提出须知
商标权海关保护备案须知
商标权利人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按照海关总署规定的格式,将其商标权的法律状况、有关货物的情况、商标权合法使用的情况和侵权货物进出口情况备案,经海关总署审查批准后,发给《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证书》获得商标权海关保护的资格。
商标权利人将其商标权海关备案后,若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境,可以要求口岸海关予以扣留,及时禁止侵权货物进出境,实施保护措施;若海关在检验货物发现侵权行为的,可主动通报给权利人采取法律行动。
审批时间:2-3个月
有效期:7年,期满可提前半年办理续展。
商标权海关保护备案需提交资料:
1、 代理委托书/申请书一式二份;
2、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
3、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如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 明、身份证、护照等);
4、 合法使用人名单(申请人授权使用有关商标以及进出口有关商品的企业名单);
5、 有关图片(合法或侵权商品以及包装式样的照片或图片。照片或图片上的商标应当清晰和醒目,必要时可予以标记或附文字说明);
6、 侵权嫌疑人情况(申请人已掌握的进出口侵权货物的企业名单、侵权商品的特征以及获得的初步证据);
7、 权利争议的说明(限申请人和他人之间已经发生纠纷或者诉讼的情况。申请人可以书面陈述或者提供有关起诉状、答辩状、撤销或者宣告权利无效的申请书、答辩书等文件);
8、 其他(申请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有关情况)。
香港商标注册
香港商标注册制度 香港已于1997年回归中国.但是,由于香港实施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特区有本身独立的商标注册制度,在中国大陆或世界其它地方已注册的商标,并不会自动在香港地区生效,如需得到在香港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还须依据新的香港知识产权法例办理相关手续.
一、 申请前的查询
普通查询1-2个工作日出查询结果;政府查询五个工作日,出具注册意见10个工作日.
二、 办理商标申请所需材料:
1、 以法人申请,提供《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以自然人申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2、 清晰商标图样5份(相片纸不接受),图片尺寸要求不超过8×8厘米;如果商标为彩色的,必须指定哪种颜色 3、 需保护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清单;
三、 办理商标注册需时8-12个月
办理流程:查询--正式申请--初次审批--公告--正式核准--领取证书
四、有效期及续展:自申请日起10年有效,期满可提前半年申请续展。
商标国外申请注册
出口商品在海外的商标申请包括商标注册、商标续展、变更注册人名称/地址、商标转让的申请和商标咨询、查询、监视、异议、争议、侵权诉讼以及提交商品使用声明等。
目前主要有下列注册体系:
1、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成员国注册
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向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约成员国申请注册。此手续简单方便、省钱。申请人可以就一个商标,递交一个申请,按国家数缴纳费用在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成员国上指定商标保护的国家
协定缔约方(成员国):
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奥地利、阿塞拜疆、波黑、保加利亚、比荷卢*、白俄罗斯、瑞士、古巴、捷克共和国、德国、阿尔及利亚、埃及、西班牙、法国、克罗地亚、匈牙利、意大利、吉尔吉斯斯坦、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列支敦士登、利比里亚、拉脱维亚、摩洛哥摩纳哥、摩尔多瓦共和国、前南斯拉夫马基顿共和国、蒙古、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苏丹、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圣马力诺塔吉克斯坦、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越南、塞尔维亚和黑山、塞拉利昂、肯尼亚、斯威士兰、莫桑比克、莱索托、不丹、中国
纯议定书缔约方(成员国)
韩国、美国、英国、丹麦、芬兰、挪威、瑞典、冰岛、立陶宛、格鲁吉亚、爱沙尼亚、土耳其、土库曼斯坦、日本、安提瓜和巴布达、希腊、新加坡、澳大利亚、赞比亚,欧洲联盟
2、欧洲共同体商标注册 申请人可以向欧共体商标局申请注册,经核准注册后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受到保护,不需再向每个国家分别申请注册。 欧洲共同体25个成员国家
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希腊、奥地利、荷兰、爱尔兰、塞普勒斯,捷克,伊斯坦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维尼亚。
3、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注册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设有知识产权局,统管各成员国的商标事务,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在所有成员国受法律保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包括:
喀麦隆、贝宁、布基纳法索、中非共和国、刚果、乍得、加蓬、几内亚、几内亚比绍、科特迪瓦(象牙海岸)、马里、毛里坦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赤道几内亚。
4、逐一国家注册 是指商标注册申请需按各国具体法律程序办事。到上述系统的成员的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按逐一国家注册进行。
亚洲
泰国商标注册
马来西亚商标注册
新加坡商标注册
印度商标注册
蒙古商标注册
韩国商标注册
朝鲜商标注册
日本商标注册
老挝商标注册
柬埔寨商标注册
缅甸商标注册
菲律宾商标注册
斯里来卡商标注册
越南商标注册
美洲
阿根廷商标注册
巴哈马商标注册
巴西商标注册
美国商标注册
加拿大商标注册
墨西哥商标注册
乌拉圭商标注册
欧洲
欧洲共同体商标注册
阿尔巴尼亚商标注册
法国商标注册
德国商标注册
意大利商标注册
俄罗斯商标注册
西班牙商标注册
瑞典商标注册
瑞士商标注册
土耳其商标注册
英国商标注册
中东及非洲
巴林商标注册
埃及商标注册
加纳商标注册
阿联酋商标注册
沙特阿拉伯商标注册
南非商标注册
叙利亚商标注册
坦桑尼亚(坦干伊加)商标注册
坦桑尼亚(尚吉巴)商标注册
突尼斯商标注册
科威特商标注册
也门商标注册
赞比亚商标注册
津巴布韦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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